畢業生離校流程中之學生團體保險注意事項
2025-06-03
國立澎湖科技大學「畢業離校生」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說明
一、基於保障學生保險之權益,學生於在學期間學雜費內含學生平安保險費,延修生、跨校選修亦可投保。
二、學生團體保險之保險期限:上學期至1/31晚上12點、下學期至7/31晚上12點,期限前發生之意外門診、意外住院、疾病住院等保險理賠項目仍可於2年內提出申請。
三、回想有學籍、有繳保費期間,2年內發生之意外、疾病事故仍可申請。
四、 本校學生團體保險契約條歀,理賠項目包含身故、殘廢、重大燒燙傷、醫療保險金之給付(意外門診、意外住院、疾病住院)。相關內容,請至學校首頁/行政單位/學務處/身心健康中心/健康中心網頁查詢。理賠相關問題,可電洽健康中心詢問。
健康中心 高護理師 06-9264115分機12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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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基於保障學生保險之權益,學生於在學期間學雜費內含學生平安保險費,延修生、跨校選修亦可投保。
二、學生團體保險之保險期限:上學期至1/31晚上12點、下學期至7/31晚上12點,期限前發生之意外門診、意外住院、疾病住院等保險理賠項目仍可於2年內提出申請。
三、回想有學籍、有繳保費期間,2年內發生之意外、疾病事故仍可申請。
四、 本校學生團體保險契約條歀,理賠項目包含身故、殘廢、重大燒燙傷、醫療保險金之給付(意外門診、意外住院、疾病住院)。相關內容,請至學校首頁/行政單位/學務處/身心健康中心/健康中心網頁查詢。理賠相關問題,可電洽健康中心詢問。
健康中心 高護理師 06-9264115分機12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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